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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关于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优化服务客户问答 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力提振消费和扩大内需,根据《关于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财金〔2025〕80号)、《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26〕1号)相关规定,建设银行积极组织落实财政贴息服务。现将客户关注问题解答如下:

1.政策优化前签署的《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服务协议》如何处理?

答:根据最新政策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发生的消费交易,取消原5万元及以上消费领域限制,取消原单笔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要求,取消原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1000元的规定。此前已签署《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的客户,自1月1日起自动适用最新贴息政策,无需重新签订协议。2026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消费交易仍按《关于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财金〔2025〕80号)规定进行贴息。

2.如何申请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账单分期财政贴息?

答:客户总体仍按照一般流程在我行办理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账单分期。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享受财政贴息需要签署《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等协议,授权我行获取贷款发放账户或指定账户交易信息、信用卡账单分期信息,用于识别符合贴息条件的消费交易信息。

客户使用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消费或办理账单分期后,我行将通过系统自动识别符合贴息条件的消费交易信息,计算可享受的财政贴息金额,在客户还款时直接从应还贷款利息中扣减。对于使用个人消费贷款消费且系统未能自动识别的,采取客户提交与贷款使用相对应的消费发票等消费凭证、我行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识别,审核通过后进行贴息。

3.如何了解更多贴息情况、享受贴息服务?

答:我行已在手机银行布放“消费贷款财政贴息”专区,包含“贴息服务协议”“贴息记录”“上传申请”等功能。客户可通过首页搜索栏搜索“贴息”“财政贴息”等关键字进入专区查看。

4.贴息服务协议怎么签署?

答:个人消费贷款客户:

(1)新签约个人消费贷款的客户,可在手机银行贷款申请成功页弹出的“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入口,签署服务协议;

(2)在个人消费贷款签约时未签署贴息服务协议,但在政策执行期内支用个人消费贷款的客户,可在手机银行支用成功页弹出的“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入口,签署服务协议;

(3)客户上传消费发票时如未签署服务协议,手机银行界面将弹出“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入口,用于签署服务协议;

(4)对于上述情形下未签署服务协议的,可进入手机银行“消费贷款财政贴息”专区签署服务协议;

(5)此前已签署“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的客户将自动适用最新财政贴息政策,无需重新签署协议。

信用卡账单分期客户:客户在政策执行期内办理信用卡账单分期,在手机银行等渠道申办账单分期过程中,在提交申请环节可同步选择是否同意申请财政贴息相关约定。

【温馨提示】

建设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第三方办理。请谨防诈骗,保护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贷款经办机构或致电95533客服电话咨询。(苏建轩)

(责任编辑:陈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