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苏州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司法局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实地督查企业安全管理及各地执法情况。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邢东生,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峰及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吴中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参加督查活动。
根据计划,督查组对吴中区的一家企业进行了实地督查,评查了各地处罚案卷,抽查了各地执法台账并召开执法交流座谈会。
在企业督查中,督查组一行听取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参观了企业的员工安全教育体感室,肯定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同时”制度落实以及用工安全培训等方面的成绩,并希望企业能再接再厉。
一方面,注重安全生产细节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另一方面,提升违法行为防范能力,发挥好第三方在企业生产经营合规性审查中的督促效用。
在案卷评查中,各市(区)执法人员代表依据《苏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及《苏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10个市(区)及10个镇(街道、开发区)所提供的48本案卷开展交叉互查,审查案卷是否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文书齐全、填写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办理结果可追溯。在对案卷进行总体评分及问题汇总后,互相学习,持续改进,推动行政权力“标准化”运行。
此外,督查组还对各市(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年度计划、“三项制度”等相关台账进行了抽查。
在交流座谈中,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向督查组汇报了辖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情况、不足之处及下一步打算。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邢东生要求:
一要继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整合县级市(区)、镇(街道、开发区)执法资源,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要不断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的运用,推进分类分级监督管理,通过信用管理等手段倒逼企业增强守法自觉性。
三要充分用好执法监督约束。用好“江苏省安全生产执法系统”全过程记录功能,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全流程监督,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四要大力推进大案要案查处。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检察院、公安的联动,完善行刑衔接、公益诉讼工作,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
苏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峰强调:
一、做好精准执法。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二、推进行刑衔接。严格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要求,与司法机关建立健全行刑衔接的有效机制,强化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
三、强化执法监督。探索建立健全多维执法监督模式体系,做好案卷检查、现场监督以及问题整改跟踪督促等工作,督促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落地落实。
四、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政府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规范执法防止标准不一,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能力。(作者:苏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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